×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关于确定克什克...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关于确定克什克腾旗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2025-12-08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关于确定克什克腾旗慈善总会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管理办公室,旗直各委办局、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中区直驻旗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以及《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内财税函〔2022〕609号),经克什克腾旗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克什克腾旗慈善总会具备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资格有效期为2025-2029年(指税款所属期)。

克什克腾旗慈善总会要严格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克什克腾旗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克什克腾旗税务局

2025年12月8日

立即登录